【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2021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2年 11月 23日【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2021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通辽”建设和我市绿色农畜产品产业发展,按照《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单位用人实际需求,计划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由原通辽市农科院与通辽市畜牧兽医研究所整合而成,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玉米、蓖麻、高粱、稻麦谷豆葵蔬等作物新品种选育与研究,以及畜牧、兽医、饲草料营养等各领域科研与推广工作。
该所拥有国家现代产业技术体系玉米、高粱2个综合试验站,是国家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蓖麻产业技术研究与试验示范》项目主持单位、国家和自治区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基地、拥有全国首家专业玉米博物馆、被国家农业部确立为“技术依托单位”。被国家发改委认定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实验工程中心、自治区蓖麻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市委党校教育教学实践基地。畜牧方面,在科尔沁牛品种培育、中国西门塔尔牛草原类型群品系培育、中国美利奴羊新品种育成、科尔沁马品种培育、金宝屯猪品种培育和畜牧业标准化模式及适用技术推广工作等方面,为通辽市畜牧业发展、打造“中国草原肉牛之都”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提供岗位4个,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人。(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学历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包括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年龄要求: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农牧科研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备科技创新意识和团队协同攻关能力,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对外公布人才需求信息表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参加引进: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12月份以后毕业)。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通辽市行政区域内现已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9:00—2021年6月22日下午5:00。
3、报名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要求、有意向求职就业的人员,须按要求填写《通辽市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将资格审核材料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登记表所填内容信息要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4、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具体负责。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将人员名单和审核材料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人员,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告知本人审核结果。
审核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人员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归国留学生提供);
(3)技术技能资格相关证书,专利、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4)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以上审核材料由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电子版,待考察时提供原件。报名人员如提供材料不全、不实或弄虚作假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5、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多于岗位引进计划数量的,在单位引进计划编制限额内,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研究,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调整岗位引进计划;无应聘人员岗位,取消岗位引进计划。调整后的岗位计划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组织考察
资格审核确认后,由引进单位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需在考察时提供资格审核时的原件,具体考察时间和地点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考察不合格的,经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党组研究,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1、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情况,了解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
2、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学历学位、专业学术能力、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应届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需考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
(三)组织体检
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组织考察确定的拟引进人选到市内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检不合格的,15日内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取消引进资格。
(四)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各环节符合条件人员,在材料报送齐全后,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按照管理权限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对2021年应届未毕业博士研究生,引进单位可与引进人才本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由应届博士研究生提供),毕业到岗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补贴待遇
按《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享受15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给付)、6万元租房补贴(三年)、3.6万元生活补贴(三年),在职期间,除享受以上补贴外,还可享受300元/月的特殊岗位政府补贴。
本公告由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8756320
监督电话:0475-8836716
附件:1.《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2021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请考生点击下载http://www.tlpta.com/html/4/Content1250.html)
2.《通辽市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请考生点击下载http://www.tlpta.com/html/4/Content1250.html)
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