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考研 小说《活着》的民族志叙事

2023年 1月 15日 作者 gong2022 0


??小说《活着》的民族志叙事

张艳蕊

摘 要:余华小说《活着》在故事情节、体裁特征与主体意象打造等方面都侧重于民族精神的传达,堪称民族志叙事的典型文学文本。小说以苦难叙事为主题将福贵一生遭际抽象为族群普通一员的必然命运,以包含人类学田野调查与个人苦难历史自述的双重叙述策略作为民族志体例的文本类化,以土地意象作为民族生存根基与传统文化的具象化象征,最终以文学文本成功负载起民族志的叙事自觉。

关键词:《活着》;田野调查;民族志体例;民族志叙事;余华

文学作为人学,特定文学文本中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乃至主题或多或少总与特定族群联系在一起。借文学性手法反映社会生活、传达民族精神是诸多作家矢志不渝的文学追求,余华小说《活着》正是这样的文学作品。更具独创性的是,小说《活着》注重在故事情节、体裁特征与主体意象打造等多个层面传达民族精神,侧重以文学设置对应民族志叙事模式。“民族志(Ethnography)”是随“民族学”伴生而来的一个学术术语,其字面意思为“人类画像”,即对特定民族或族群的特定文化、社会现象的描绘与记述。[1]文学写作中对某一社区与族群的组成结构、观念、生存哲学乃至叙事方式所做的探索可对应为文学文本的民族志叙事。从这一角度而言,小说《活着》以其苦难叙事、田野调查与个人故事展演的双重叙述建构以及农耕文明对土地的眷恋等,彰显了其民族志叙事的自觉追求。

一、小说《活着》的苦难叙事

作家余华的小说《活着》最初刊载于《收获》1992年第6期,以自觉的双重叙述手段借助搜集民谣的“我”巧遇福贵、福贵自述一生经历的方式呈现出作家对普通人新中国成立前后生平遭际的思索,极具地域特色与民族特征。就主题而言,小说主人公福贵故事的推演过程就是展现一个又一个死亡事件的过程,其一生故事可以说是苦难的叠加。福贵先前是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子,仗着家里有一百多亩良田,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最终在“有心人”的设局下败光了全部土地与房产。一夜之间,纨绔子弟福贵成了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他的苦难生涯由此掀开了序幕,爹被气死,妻子被丈人接走,他自己成了租田种地的农民。福贵爹的死亡揭开了一系列死亡的序幕,在后来的岁月中,福贵的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和外孙子苦根等人,也相继以各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死去。

小说中的苦难叙事残酷、集中而彻底,作家余华以零度写作的叙述态度,无情地掀动起一波又一波的生离死别,将福贵投入无边无际的苦难之海。死亡与灾难的重复暗示了苦难的永恒和人的宿命,福贵与他身边所有的人几乎都被置于苦难之火上反复煎烤。作为一名为“内心的需要而写作”的作家,余华在创作《活着》时有着明确的主旨,那就是“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他认为,“‘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2]在余华的观念中,正因为苦难的客观存在,才彰显了中华民族这一特定族群以“活着”面对苦难、承受苦难乃至乐观超越困难的民族特性。基于此,才有了一系列极具个人化的密集、彻底的苦难叙事,在苦难叙事中表现中国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与乐观态度。

小说在对苦难主题的叙事中表达了对生的执着。各色人物以不同方式、不同语词表达了这种执着:福贵输掉一切,富贵娘却只念叨“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2]31。战场上的老全历经多次逃跑未遂,心心念念的仍是“……老子死也要活着”[2]57。从战场上捡回一条命、回乡又经历龙二死亡的福贵下决心“这下可要好好活了”[2]67。家珍表达的愿望是“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 [2]67。面对儿子有庆因春生而死的命运惨剧,福贵和妻子家珍选择原谅春生:“春生,你欠了我一条命,你下辈子再还给我吧。”[2]123面对儿子、女儿接连惨死的连环灾难,家珍死前却表达了对此生的知足与无憾。[2]165

小说借助福贵接二连三遭受厄运、最后落得形单影只的命运安排,表现的是一种各安天命的生存哲学,成为一连串密集的苦难叙事的注脚:“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唱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2](5)之类的酸曲自得其乐。小说通过福贵向搜集民谣的“我”讲述自己的故事,将旁人眼中的一生苦难变更为兼具叙述者与主人公自我体味到的苦乐交织,一次次回味与讲述,似乎是与亲人的再次重聚一般,为这种自得其乐找到了现实的心理基础。

故事人物的名字往往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在这一层面,《活着》的主人公以及其他人物的名字具有明显的乡土气息,反映出故事人物作为普通劳动者的表征意义。福贵是个在中国乡村社会很常见的名字,寄寓着一种非常朴素的、直接的民间愿望,即富贵有福气。其他人物如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儿子有庆、女婿二喜、外孙苦根,其名字要么寄予了某种朴素的愿望,要么根据贱名好养的原则从眼前看到的、想到的事物随意捡拾。这些名字符号强化了故事人物作为乡土中国普通人代指的内涵。

陈思和先生认为,对叙述方式、语言形式和人生存状态等三个层面的解剖与审视是中国当代先锋小说的创新所在,余华正是第三个层面的代表,他向读者展示的总是普通人的生与死、泪与笑。余华在一次对话中对“为何写作”的问题曾这样回答:“我在我那本即将出版的随笔集的后记里最后写下了这样两句话——这可视为我今天为何写作的理由:我在这本书里写下了中国的疼痛,也写下了自己的疼痛,因为中国的疼痛也是我个人的疼痛。可以说,从我写长篇小说开始,我就一直想写人的疼痛和一个国家的疼痛。”[3]《活着》的价值,不仅在于表现了“人在生存中的疼痛”,还在于创作者通过对一个人苦难命运的书写再现了当代中国人共同的苦难记忆。将个人的“疼痛”与国家的“疼痛”紧密相连,把国家的历史与现实创伤还原为具体个体的心灵或血肉之痛,最终以个人的痛苦经验唤起整个文化共同体共有的创伤体验。

二、民族志体例的文本类化

余华认为,底层民众的生活其实就是一个个苦难的叠加,苦难是必然的,而生存于苦难中的人之所以还能找到乐趣、找到生活的希望,关键在于个人的体味。小说《活着》采用了双重叙述方式:外层叙述与内层叙述。外层叙述者是搜集民谣的“我”,内层叙述者则是对“我”讲述一生遭际的福贵。搜集民谣的“我”像只乱飞的麻雀一般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农村,喝着农民带着苦味的茶,摇他们的扇子,尝他们盐一样咸的咸菜,看年轻的姑娘、媳妇儿,跟老农聊天,听老奶奶唱曲,也给他们讲荤故事、唱酸曲。“我”在游荡中屡见不鲜地遇到过偷鸡摸狗的老农等各色事件,这类事情就像我听到的歌谣一样多。甚至连“我”自己都差一点跟一位赏心悦目的乡村女孩儿谈情说爱。在“我”逐渐在调查中由观察者不知不觉逐渐成为参与者的过程中,“我”邂逅了老农福贵与他的老伙计——老牛福贵。在福贵自述的故事中,文本时常插入“我”在听故事间隙与福贵的互动,福贵会对“我”袒露自己对以往胡作非为的所思所想,而“我”对所见、所闻也会有自己的看法与评价。

在福贵以回忆形式叙述的故事中,“我”是个局外者,以局外人的立场观察他者的生活,这个以“福贵”名之的他者与“我”的社会角色不同。“我”知道福贵的命运与“我”毫不相干,“我”的态度是居高临下、无关痛痒的。然而,随着福贵故事的推演,“我”被福贵的故事深深打动,“我”在第一层叙事(外层叙述)中与福贵的交流、互动,又让“我”逐渐成为福贵生活的介入者,不仅介入了第一层叙事中的现实生活,甚至在臆想中感同身受地介入了福贵以往的故事。也就是说,从人类学田野调查的视角来看,“我”逐渐集观察对象与观察者于一身,前者表现为身为乡土中国一员的“我”流连于乡间生活、与村民自由交往甚至差点谈情说爱,后者则以一位人类学者的眼光宏观地观察土地上生存的各色人等、乡土生活的常态、个人际遇以及他们与土地的关系。显然,“我”在小说《活着》的民族志叙事中,充当的正是一位深入某一族群、参与其日常生活展演、从事田野调查的人类学学者,以这种方式,实现了将小说文本民族志化的客观叙事效果。

这样一来,小说《活着》在借助鲜活的文学形象、主观与客观结合的文学叙述手法表达生活感悟的同时,也借此将个人生平作为人类学考察对象的叙事操作成为民族志叙事的一个典范性文本,兼具人类学田野气质和文学文本质地,在文类特征上成为跨越文学和人类学并巧妙融合两大学科特质的叙事文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